消防车超载被罚?交通执法部门回应:未处罚 已取得谅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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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作者:福贵
- 编辑:福贵
1月13日,有网友在微博上反映:“重庆处罚了过高速的消防车,理由是超载”。对此,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官方微博@中国消防 回应称,消防车是在扑救完火灾归队途中,下收费站时被称重的,且消防车是非营运特种车辆,不应按普通货车标准。
最后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对此事件作出说明,因一线工作人员工作疏忽,误将其作为社会车辆发放了“违法行为告知书”,后经核查未予处罚。目前,交通执法部门已与消防部门进行了沟通并取得谅解。
1月13日,微博网友@Much-Ado-About-Nothing 反映:
重庆处罚了过高速的消防车,理由是超载。
第一次听说,消防车这种非营运特种救援车辆,还有超载这一说,以后远程机动扑救是不是要放半箱水?还是少载几个人少带一些器材?还是交完罚款,再救人。
消防车辆执行任务享有的优先通行权,同时也不受道路交通法规的限制。前不久,消防车闯红灯,与正常行驶车辆相撞,正常行驶车辆担全责。那么,因超载被处罚,又是哪一出,发生了什么呢?
对于此事,@中国消防 迅速回应道:消防车是非营运特种车辆,不应按普通货车标准!
据了解,消防车是在扑救完火灾归队途中,下收费站时被称重的,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开具了违法行为告知书。
获知该信息后,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高度重视,成立调查组立即进行核实。
当天22点31分时,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利用官方微博对关于“消防车走高速因超载被处罚”一事的情况做出了说明:
2019年1月11日15时12分许,“渝X****应急”消防车在G65包茂高速公路重庆武隆收费站下道,收费站称重显示为两轴车、总重20.4吨。一线工作人员因工作疏忽,误将其作为社会车辆发放了“违法行为告知书”,后经核查未予处罚。目前,总队已与消防部门进行了沟通并取得谅解,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。下一步,总队将深刻反思、举一反三,坚决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,并将一如既往支持消防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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